光電所
在教學方面,本所以培養我國工業升級、科技發展及學術研究所需之光電工程高級人才為主要目標,課程訓練上,基礎學理與最新科技發展兩方面的學習並重。本所有充份的師資人力,得以提供四十門以上的課程供碩、博士研究生選修,涵蓋「電磁光學類」、「固態光電類」、「雷射類」、「光通訊類」、「光資訊類」等光電科技各重要領域。本所各必、選修課程表列於附錄二。本所並配合教務處實施教學評鑑,積極提昇教學品質。
本所碩士班學生需在校就讀至少兩年(最多四年),修滿貳拾肆學分(其中不含專題討論、專題研究、論文及外國語文,而本所科目至少壹拾貳學分,外系所科目至少陸學分),並需提出論文,通過論文口試,才能獲得碩士學位。博士班學生,則應在進入博士班後至少修滿壹拾別學分(不含專題討論、專題研究、論文及外國語文,而本所科目至少玖學分,外所科目至少參學分,碩士班學生獲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的學分規定為碩士班、博士班學分規定的總合),並需通過資格考核、提出論文、通過論文口試,才能獲得博士學位。詳細修業規定,可參閱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(http://cc.ee.ntu.edu.tw/~peng/eo.html)。
在研究方面,兼顧我國國情需求與最新光電科技發展方向,積極拓展新的研究領域,推動國際水準之研究活動,建立本所之學術地位,同時亦對提昇我國光電科技的學術水準有實質的貢獻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