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本專班之設立,係依據教育部「大學校院設置產業研發碩士專班推動實施要點」,主要目標為填補國內現階段產業發展所需之人力缺口,預計在95年度秋季班的培訓人數為七十八名。
- 由台灣大學電機系碩士班、電信所、電子所三個研究所合辦,充分整合教學資源作最有效的利用。同時採取「多企業合辦」的作法,重視與產業界的互動,進而提升產業人力素質及整體競爭力。
- 修業期間:修業年限為二年,惟情形特殊者,經本專班計畫主持人及合作企業同意,得再延長一年。
- 本專班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,就讀後除重大原因經開辦系所主任核可外,不得申請辦理休學。
- 本專班學生入學就讀後,不得申請轉為一般研究生,亦不得申請轉至其他產業研發碩士專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