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簡介修業規定課程規劃產業實習課程


•課程架構與說明

本專班課程分成六大領域:通訊系統與信號處理、高頻無線電路、網路與通訊軟體、積體電路設計、半導體元件與製程、電力電子與系統整合工程,學生需主修其中之一領域;論文的要求及修業規定比照一般碩士生,惟增加產業實習2學分,論文指導得增加產業界人士。

•學分規定:

 

課程名稱

學分規定

備註

 

必修

專題演講

1

第一學期

專題研究        

4

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學期

專題討論

0

第三、四學期

產業實習

2

第二學期暑假

論文

6

第四學期

 

選修

加強課程

0~12

專班開設

主修領域課程

≧12

六大領域

其他專業課程

 

 

 

合計

24 (未採計加強課程學分)
30 (採計加強課程學分)

:

  1. 指導教授得要求學生修習加強課程與大學部課程。
  2. 加強課程至多採計12學分。
  3. 採計加強課程學分者,需選修滿30學分(不含必修課程)。
  4. 未採計加強課程學分者,至少須修滿研究所課程24學分(不含必修課程) 。

•相關連結:

台大課程網http://nol.ntu.edu.tw/nol/guest/index.php

台大校園資訊網http://info.ntu.edu.tw/